据多家媒体2026年7月报道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小米SU7碰撞测评视频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人高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小米法务部随后表示,将继续依法维护企业及产品声誉。公开报道同时提到,被告方已提出上诉,案件结果仍应以二审或生效裁判为准。
案件所涉视频发布于2024年,内容为小米SU7与极氪007的对撞测试。视频称,小米SU7在碰撞后出现全车断电、车门无法从内部打开、E-CALL紧急救援系统失效等情况,并将相关现象归因于车辆安全设计问题。视频传播后引发大量关注,小米汽车的安全性能也由此受到质疑。
测试车辆状态成为审理重点
据媒体对一审判决的报道,法院审理查明,视频制作团队未披露小米SU7小电瓶电源线在碰撞前被人为拆装的情况;视频中出现的小电瓶特写此前曾被叉车损坏,但相关损坏被描述为碰撞所致;对于E-CALL功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,视频也在未经充分核实的情况下作出否定性结论。
上述情节使案件的审理重点从一般性的产品评价,转向测试样本是否被改变、制作方是否隐瞒关键条件,以及视频内容是否据此形成与事实不符的产品安全结论。由于目前公开信息主要来自媒体报道和企业回应,具体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及裁判理由,仍需以完整裁判文书和后续审理结果为准。
刑事责任以捏造、散布虚假事实为前提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,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损害商品声誉罪并不以评价内容是否负面作为判断标准。消费者批评、媒体监督以及建立在真实测试和公开证据基础上的不利评价,通常属于正常表达和市场监督。刑事责任的成立,还需审查行为人是否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,是否具有相应主观故意,以及相关行为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达到其他严重情节。
在网络测评中,样本状态、测试条件和内容表达往往相互关联。车辆经过拆装、维修或线路调整后,如果制作方仍将其作为正常样本展示,可能影响测试结论的可靠性;不同产品采用不同测试条件,却被包装为同等条件下的横向比较,也容易误导受众。剪辑和解说若将未经验证的推测表述为确定事实,则可能进一步扩大法律风险。
网络测评面临更严格的证据要求
近年来,汽车测评大量转向短视频和社交平台。传播渠道降低了内容发布门槛,但汽车碰撞测试涉及车辆状态、场地条件、设备参数、操作流程、原始数据和后期剪辑等多个环节。观众看到的数分钟视频,通常无法完整呈现测试过程;一旦关键条件未被披露,测试结果便难以复核。
2026年6月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《网络测评活动规范》。该规范要求,涉及产品功能、性能等测试的网络测评,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,并保留测试样本、数据、图片和视频等记录,保证测试数据及结果可追溯;同时,不得对产品作虚假不实描述或者实施恶意诋毁。
该规范为测评内容的制作和发布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合规要求。对于汽车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医疗健康等可能直接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领域,创作者需要说明样本来源和状态,披露可能影响结果的拆装、维修及改动情况,并保存原始影像和数据。对原因尚未查明的现象,表达上也应区分现场观察、技术推测和已经证实的结论。
企业维权仍需完整证据链
爆款负面测评出现后,企业通常可以通过公开说明、平台投诉、民事诉讼、行政举报等方式处理;涉嫌犯罪且达到法定标准的,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不同路径对证据和法律要件的要求并不相同,刑事程序尤其需要查明虚假事实的形成过程、传播范围、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及损害后果。
企业在维权过程中,需要及时保存原始视频、转载及评论数据、平台传播记录、产品后台数据、检测报告、律师函送达材料,以及退订、交易或商业合作受到影响的相关证据。播放量较高或舆论影响较大,并不当然等同于构成犯罪;损失情况和严重情节仍需依法认定。
对于事实基本准确、仅措辞尖锐或包含合理质疑的测评,企业使用刑事手段也应保持审慎。正常的产品批评和舆论监督具有公共价值,如果将一般争议直接纳入刑事程序,可能增加企业与消费者、媒体及内容创作者之间的对立。
测评机构须披露关键条件
- 测试前应确认并记录样本状态;涉及拆装、改线、维修或加装设备的,应在内容中明确披露。
- 开展横向比较时,应尽量统一测试标准、环境、设备和操作流程;无法统一的,应说明差异及其可能影响。
- 视频文案应区分观察到的现象、尚待验证的原因和已有证据支持的事实,避免把技术推测直接写成定论。
- 原始视频、测试数据、设备记录和样本应妥善保存,以便平台、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复核。
小米SU7碰撞测评案将网络测评中的事实核验、剪辑责任和产品声誉保护问题带入刑事司法视野。鉴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,案件的最终定性及责任认定仍有待后续程序确认。对行业而言,其直接影响在于提高测试过程的可追溯要求,同时也提示企业维权应严格区分虚假事实、技术争议与正常批评。
资料来源
- 腾讯证券:小米通报!某博主一审判刑一年八个月
- IT之家:小米法务部回应某博主被判刑一年八个月
- IT之家:小米SU7碰撞测试博主高某被判刑一年八个月
- 每日经济新闻:爆款“小米汽车碰撞测评”视频博主一审判了
- 大象新闻、网易:小米SU7碰撞测评案相关报道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;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《网络测评活动规范》。